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温州市2011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实现今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
二○一一年八月三日
附件:《温州市2011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