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县顺利通过国家级生态县建设工作技术评估
时间:2011-07-01 17:0:0 浏览次数: 来源:市环保局 字号:[ ]

  

6月30日,恰逢浙江省首个生态日,洞头县顺利通过国家级生态县建设工作技术评估。  

由环保部组织的创建国家级生态县技术评估组经过研究讨论后一致认为:经过两天的实地检查和技术核查,洞头县创建国家级生态县的5项基本条件和22项考核指标基本达到国家生态县建设标准,同意通过此次技术评估。

作为全国14个海岛县(区)之一,洞头迎来了海洋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利机遇,近年来,洞头县委县政府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生态优先的发展理念,以产业转型为根本,加快发展生态经济,不断促进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以生态创建为载体,加大节能减排力度,不断提升海岛人居环境;以环境保护为重点,推进海岛生态修复,城乡生态环境不断改善;以宣传教育为基础,彰显海岛特色,使生态文化理念深入人心。通过多年努力,形成了政府引导,社会支持,民众参与,凝心聚力,齐抓共管的良好创建局面。

技术评估组一行分别前往望海楼、海洋生态文明展示中心、白迭田园渔村、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城市污水处理厂、乡镇污水处理站、高新技术企业等10余处地点开展实地技术评估、资料审核和问卷调查工作。在此基础上,技术评估组还对相关资料进行研究核查。

技术评估反馈会上,国家环保部生态司副司长朱广庆用“有力、有序、有声、有色” 4个“有”字充分肯定了洞头县在创建国家生态县工作上所取得的成效,并对洞头此次圆满通过国家级生态县技术评估表示热烈祝贺。他说,作为海岛县的洞头,结合自身实际和特色,把环境保护作为主阵地、主战场,在国家生态县创建工作上迈出了重要、坚实的一步,起到了试验、示范、率先引领的作用,非常有意义。

他指出,洞头有着良好的发展前景,后发优势大,要进一步总结研究创建经验,大力推进规划完善和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巩固和提升工作成果;要进一步提升创建水平,高定位坚持、高标准打造、高水平推进国家生态县创建工作;要结合海岛实际,在管理体制、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协调等方面不断开拓创新,推进洞头在经济上,在生态发展上都能有新的、更好的开头,真正实现“洞天福地,从此开头”。

同时,技术评估组希望洞头县能够继续巩固生态县创建成果,进一步加快生态产业发展,积极探索具有本地区特色的绿色发展道路;进一步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并保障运行,依据海岛自然环境特色和生态承载力,强化“节水、节地、节能”理念,优化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人居环境;进一步弘扬生态文化,丰富生态建设内涵,不断提高生态县建设水平。

 

 浙江省环保厅副巡视员王以淼主持技术评估汇报会和反馈会。洞头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胡剑谨作洞头县创建国家级生态县工作汇报,县委副书记、县长姜长才在技术评估反馈会上作表态发言。环保部生态司综合处副处长陈志明,环保部生态司综合处干部张文柳,华东督查中心主任科员卢浩宇,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所副研究员韩永伟,卫星环境应用中心副研究员聂忆黄,浙江省环保厅生态处副处长柴莹,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教授级高工俞洁等领导和专家参加了此次技术评估工作。温州市环保局局长郑建海、副局长李道骥,洞头县领导胡剑谨、姜长才、苏彩环、董智武、林琼、苏立盛、叶永辉、杨德听陪同考察。

 

(来源:生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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