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扩并后乡镇(街道)生态创建情况调查评估工作已开展
时间:2011-06-07 17:7:0 浏览次数: 来源:市环保局 字号:[ ]

  

近期,我市11个县(市、区)行政区划调整方案已全部获省政府批复,乡镇(街道)总数由原来的290个减少至140个,对今年的生态创建工作带来了较大的影响。为全面掌握撤扩并后乡镇(街道)生态创建情况,持续推进我市生态乡镇(街道)创建工作,现已开展撤扩并后乡镇(街道)生态创建情况调查评估工作。    

其中要求各地认真开展撤扩并后乡镇(街道)生态创建情况摸底调查,填报撤扩并后乡镇(街道)生态创建情况汇总表;对照省级、市级生态乡镇(街道)创建标准,对撤扩并后乡镇(街道)生态创建的可达性进行全面评估。

对于“基本符合标准”的,提出保留省级或市级的建议;对于“有一定差距,通过今年短期努力可以达到创建标准的”,提出当年达到省级或市级创建标准的达标计划;这两类乡镇(街道),原则上要求原命名比例不低于50%。其他乡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分期创建目标;上述两类乡镇(街道),要按照《关于做好2011年市级生态村创建工作的通知》(温生态办[2011]5号)文件要求积极推进市级生态村创建,达到相应的创建比例。

上述两类乡镇,须对照创建标准,分乡镇提交详细的达标评估报告,明确市级生态村创建比例、建成区(中心村)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情况、生活垃圾保洁、收集、转运、处置情况,工业污染源达标情况等主要情况。原乡镇改为街道的,须对照生态街道创建标准进行达标评估。

对于上述两类乡镇(街道),市生态办将根据调查评估情况,尽快出台全市生态创建方面新的指导性文件,对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适时直接转命名为市级生态乡镇(街道),同时将争取省厅也直接转命名。

 

(来源:生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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