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电镀厂搬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意见
时间:2011-12-06 8:49:0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项目名称:温州电镀厂搬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意见

建设地点:温州扶贫开发区长海路132

公示时间:11/12/6-11/12/147个工作日)

温州市环保局联系电话:88902728               

  真:88902728

 

验收主要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温州电镀厂原址位于温州市鹿城区十八家支路16-1号,现搬迁至温州扶贫开发区长海路132号,主要为电器产品提供电镀加工服务,镀种为银、锌、锡、镍等。该搬迁项目于2006930通过温州市环境保护局环评审批,200610月开工建设,200612月竣工,20061222投入生产。一期实际投产镀槽容量为31580,温州市环保局于20073月已组织对一期已建成的31580镀槽容量的生产规模进行了阶段性验收(环验【200726号)。现二期17420镀槽容量的电镀生产规模已建成,目前实际建成镀槽总容量为4.9万升项目总投资6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7.7%

二、环保执行情况

() 污水排放及治理措施

该项目的废水主要有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包括镀件前处理废水、镀层漂洗废水、废镀液及后处理废水。主要污染因子有氰化物、重金属、石油类,以及少量的有机物,生产废水进入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工业区污水管网。生活废水主要为厨房废水和卫生间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工业区污水管网。

() 大气污染及治理措施

该项目排放的废气主要是前处理酸洗时有酸雾等废气,主要为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其中北面的镀锌前处理车间(2#)产生的氯化氢经碱液喷淋吸收后由一个排气筒排放,南面的镀镍、镀银、镀锡前处理车间(1#)产生的硫酸雾、氮氧化物经碱液喷淋吸收后由另一个排气筒排放。镀酸铜、镀锡、钝化、镀银等工序中产生的硫酸雾、铬酸雾、氢氰酸雾均为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该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排气扇、电机和污水处理站水泵等。

(四)固废

该项目固废主要为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含重金属的污泥,委托温州金属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理。

三、验收监测和调查结果

1、废水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该公司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出水的pH值、化学需氧量、总铬、总铜、总镍、总锌、六价铬、氰化物、动植物油等浓度日均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其中一类污染物均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

2、废气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1#2#电镀车间工艺废气排气筒的氮氧化物、硫酸雾、氯化氢、氰化氢、铬酸雾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排气筒高度约为15

3、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该厂厂界4个测点昼间噪声四次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Ⅲ类标准。主要噪声源是废水设施及车间生产杂声。

4、总量控制结论

按本次监测结果计算,本项目投入生产后企业年排放化学需氧量<0.670吨、总铜0.0013吨、总镍0.0005吨、总锌<0.0001吨、六价铬<0.0001吨、氰化物<0.0028吨,基本符合环评中排放总量的控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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