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会议召开
时间:2011-12-26 17:0:0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为有效遏制扬尘污染,切实提高空气质量,市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温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1121日市人民政府130号令颁布,将于201211日起实施。为贯彻落实《温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有效减少扬尘污染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市生态办主任、环保局长郑建海同志主持召开我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会议。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政府分管领导、环保局长出席会议,市住建委、城管与执法局有关领导参加会议。

会上,首先由市环保局党组成员、副调研员王进光解读了《温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并对《关于做好市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新闻发布会做了详细说明和意见征求;之后市监察支队季学锋副支队长针对下一步联合执法工作做了讲解说明。

会议期间,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政府分管领导、环保局长分别就《管理办法》、《通知》和新闻发布会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并针对政府与各职能部门加强城市管理能力,提高管理公平与效率提出观点看法。

会议最后,郑建海局长首先肯定了与会领导提出的意见建议,他指出各部门单位要协同合作、齐心协力解决好扬尘引起的环境污染问题。郑局强调,一是统一思想,扬尘污染防治、提升空气质量是清洁空气行动的重要组成,是建设“三生融合幸福温州”的必由之路,是市委市政府的基本要求,是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二是营造氛围,造势发动群众,共同推进监督,特别是《管理办法》实施之后,要引导市民、企业、排污单位积极参与其中,提升市区范围内开展扬尘污染防治的信心和决心;三是强化执法,为了将《管理办法》落到实处,必须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做到工地标化管理,露天堆场到位,运输管理到位、道路保洁到位,对发现违法行为,坚决给予严厉处罚;四是加大日常监管,各部门要落实好各自管理工作,辅以联合执法、突击执法等手段,倒逼有关企业做好扬尘防治的各项要求。

 

(来源:污管处)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