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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峰集团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尼龙66树脂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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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华峰集团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尼龙66树脂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意见 建设地点:瑞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区大道1688号 公示时间:11/12/23-12/12/31(7个工作日) 温州市环保局联系电话:88902728 传 真:88902728
验收主要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华峰集团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尼龙66树脂技改项目利用位于瑞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区大道1688号的华峰集团现有厂房进行扩建。该项目2010年3月通过温州市环保局审批,2010年4月开工,于2011年5月竣工,并投入试生产。项目实际总投资19993.59万元,项目产生的废水排入华峰新材料公司废水处理站一并处理。 二、环保执行情况 (一) 污水排放及治理措施 该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工艺废水、切粒废水、制纯水废水、锅炉冲灰水等,各废水经收集后进入华峰新材料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 (二) 大气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主要废气有工艺废气和锅炉废气,工艺废气主要来自于浓缩、聚合、干燥等工序,工艺废气收集后进入公司锅炉焚烧,氮气经收集后回用;新增2台800万大卡/小时的燃煤导热油锅炉(一用一备),建在华峰新材料公司锅炉房的南侧,利用华峰新材料公司的场地,与华峰新材料公司锅炉共用烟囱。锅炉采有碱性水膜除尘脱硫设备进行除尘脱硫后排放,锅炉房烟囱高度为 (三)噪声 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于有空压机、冷冻机、空调、风机等生产设备。 (四)固废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废弃物产生,固废主要来自燃煤锅炉灰渣、员工生活垃圾和废水处理站污泥。燃煤灰渣外运制砖,废水污泥委托衢州清泰公司处理,生活垃圾经环卫清运。 三、验收监测和调查结果 1、废水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出水的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色度、悬浮物、氨氮、石油类、磷酸盐等日均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级标准(GB8978-1996)。 2、废气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该公司2台800万大卡/小时的燃煤导热油锅炉产生的废气经水膜脱硫除尘后,所排放废气中的烟尘、二氧化硫浓度、烟气黑度等指标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二类区Ⅱ时段标准。 3、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该企业厂界噪声各测点昼间噪声四次测值全部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总量控制结论 由于本项目废水进入华峰新材料公司一并处理,无法单独测算本项目的废水排放总量;新增2台800万大卡/小时的燃煤导热油锅炉与原锅炉共用一个烟囱,故各污染物控制指标以华峰集团有限公司总量为准。经测算,本项目投入生产后华峰集团有限公司年排放化学需氧量为6.37吨,氨氮0.146吨,二氧化硫年排放总量为26.17吨,均符合环评的排放总量的控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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