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华滨渔网厂年产2万吨锦纶聚合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现场检查意见
时间:2010-05-24 17:0:0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项目名称:瑞安市华滨渔网厂年产2万吨锦纶聚合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现场检查意见
  建设地点:浙江瑞安塘下汽摩配产业基地东片
  公示时间:10/5/24-10/6/1            联系人:张硕尔
  联系电话:88902728                   传    真:88902728
  验收主要内容:
           一、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一)废水方面
  该企业生产废水主要包括切粒水(闭路循环)、氮气水喷淋(闭路循环)、熔融废气洗涤废水、水封罐溢流水、机封冷却水、过滤器清洗、地面冲洗水、化学分析室废水、河水处理排放水、水膜除尘溢流水、生产去离子反渗透膜损耗水、少量排放的公用循环水,废水主要含有己内酰胺等有机污染物。
  该企业建成一套废水处理设施,由温州市节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设计及施工,总投资195万元,采用物化加生化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能力350吨/日,汇总一期、二期(未建)和一、二期综合利用项目的废水一并处理,根据监测数据,设施处理能力达到150吨/日,处理后废水排入工业区污水管网。
  (二)废气方面
  1、该项目生产过程中,各工序产生含己内酰胺的工艺废气。其熔融工序,进料口废气经水喷淋塔水喷淋处理,尾气排放口为16米,熔融己内酰胺储罐已采用氮封处理,苯甲酸废气未收集处理;聚合废气经聚合管水封冷凝回收,不凝气体通过水喷淋处理后排放,排放口高度25米;三效蒸发塔顶蒸发废气经水喷淋,尾气通过冷凝处理后排放,排气筒高度25米;切粒工段的铸带废气,在铸带头上方设水喷射泵抽吸,经水喷淋吸收后排放。喷淋塔高度为9米。
  2、该项目建成6吨和8吨燃煤锅炉各一台(一备一用),共用一套水膜除尘设施,建成2台80万大卡燃煤导热油锅炉(一备一用),共用一套水膜除尘设施,4台锅炉废气经水膜除尘后,由一条烟囱排放,烟囱高度约48米。
  (三)固体废物方面
  该项目生活固废交由市政部门清运,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拌煤燃烧。
  二、验收监测结果
  浙江华建尼龙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锦纶聚合改造项目,实际生产能力已达到设计要求,验收监测期间,其生产能力已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96%,符合验收监测的工况要求。由于二期项目未投入使用,一期项目和一二期综合利用项目产生的废水一并经治理设施的处理,验收监测期间,废水处理设施平均处理量7.25吨/小时。
  (一)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经处理设施处理后出水的PH值、CODcr、BOD5、SS、氨氮浓度日均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一级标准,处理后废水排入工业区污水管网。
  (二)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锅炉排放废气的烟尘、二氧化硫浓度和烟气黑度都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二类区Ⅱ时段标准。烟囱高度48米。
  (三)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厂界昼间噪声5个测点中,1、2、4、5号测点昼间噪声四次监测全部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3号测点昼间噪声超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主要噪声源为冷却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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