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绿洲金属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含重金属废物处理回收工程建设项目阶段性验收意见
时间:2010-05-10 10:48:0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项目名称:温州市绿洲金属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含重金属废物处理回收工程建设项目阶段性验收意见

建设地点:温州市龙湾海滨街道蓝田标准厂房A-11地块

公示时间:10/5/10-10/5/18                    联系人:张硕尔

联系电话:89882906                               真:89882906

验收主要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温州市龙湾海滨街道蓝田标准厂房A-11地块,项目建设一套湿法回收有色金属的生产线,计划年回收处理4万吨含金属废料,以每天三班制生产,折算为41.67吨,目前生产两个班次,日均处理量为88吨。主要为电镀污泥、拉管不锈钢污泥、电镀废液。设计生产主产品为硫酸镍1302吨、硫酸锌320吨、硫酸铜1738吨、碳酸镍742吨;副产品为氢氧化铁586吨、氢氧化铬781吨。本项目目前生产的主产品为碳酸镍,产量为2474吨。硫酸镍提取生产线尚未建成,故实际产能无法达到设计要求。该项目于2008116通过了温州市环境保护局的审批,200811月开工建设,20095月开始试生产。项目总投资9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7万元,占总投资的10.9%。

二、项目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有生产废水、生活废水和锅炉冲灰水,生产废水主要是萃取残留液,该废水进入成品车间的储水池,经三级沉淀后,出水进入处理能力为40/日的废水处理设施,经物化-生化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纳入拉管基地污水处理厂做进一步处理,再进入东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瓯江。少量的生活废水经管道汇集进入东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瓯江。燃煤锅炉水膜除尘产生的冲灰水大部分经沉淀后循环使用,另有少部分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排污管网。

该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气主要是在废渣溶解工序、洗渣工序中产生的酸气,这部分废气已用管道收集并经碱液喷淋吸收后排放,排放口高度15。硫酸铜加热浓缩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气泵抽取进入企业自制的碱液吸收筒,经两级吸收后尾气无组织排放到成品车间。一台4t/h燃煤锅炉废气采用湿式脱硫工艺处理后排放,排放高度约为25

该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残渣(废泥),企业将这部分废泥委托给温州市冶炼厂处置。危废的堆放场所尚未建成,煤渣外卖,生活垃圾定时外运。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基本回流处理。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废水经处理后的出水,经监测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PH值、磷酸盐、总锌、总铬、总镍、总铜浓度日均值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废渣溶解工序、洗渣工序中产生的酸气用管道收集并经碱液喷淋吸收后,经监测硫酸雾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一台4t/h燃煤锅炉废气采用湿式脱硫工艺处理后,所排放的二氧化硫浓度和烟气黑度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二类区Ⅱ时段标准的限值要求。但烟囱高度只有25,低于环评要求的35,烟尘浓度略高于排放标准的50%,不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4.6.3项规定。据企业提供的资料表明,锅炉每天24小时连续燃烧,年工作日为320天,则该锅炉每年排放的烟尘1.56吨,二氧化硫2.17吨,总量符合环评批复的要求。

3、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各测点的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Ⅲ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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