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鑫雅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聚氨酯项目一期(5万吨)竣工环境保护现场检查意见
时间:2010-04-23 14:30:0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项目名称:温州鑫雅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聚氨酯项目一期(5万吨)竣工环境保护现场检查意见
  建设地点:龙湾区海城工业区
  公示时间:10/4/23-10/5/4              联系人:张硕尔
  联系电话:89882906                     传    真:89882906
  验收主要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温州鑫雅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聚氨酯项目一期(5万吨)位于温州市龙湾区海城工业区,于2005年11月通过温州市环保局批准(温环建[2005]172号),项目总用地面积74.04亩,设计年生产能力10万吨聚氨酯树脂.其中一期项目设计年生产能力5万吨聚氨酯树脂。该项目实际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8万元,职工78人,厂区住宿20人,年生产工作日300天,生产时间为18小时/日,生产能力已达5万吨/年聚氨酯树脂。
  二、项目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1、该项目生产废水主要包括多元醇聚合第一步蒸馏冷凝水、真空泵循环水、清洗反应釜的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及生活废水,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全部排入废水处理设施(2005年11月的原环评批复意见为生产废水外运委托处置,经2009年8月温环建函[2009]014号确认函调整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主要回用于锅炉水膜除尘、真空泵循环水及冷却塔用水。
  2、PU树脂在生产过程中,其反应釜所排放尾气中含有苯、甲苯、DMF等,通过带有活性炭的冷凝器回收处理后排放,排气筒高度15米。PU树脂生产进料时气体通过管道连接到真空泵,DMF废气部分融入循环水中,真空泵尾气和循环水一起排放。
  3、该项目建设1台500万大卡/小时导热油锅炉(2005年11月的原环评批复意见为2台400万大卡/小时导热油锅炉,2009年8月温环建函[2009]014号确认函调整为一期建设1台500万大卡/小时导热油锅炉,二期建设1台500万大卡/小时导热油锅炉),锅炉废气经旋风、水膜二级除尘器脱硫处理后排放,排放高度40米。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废水经设施处理后出水的Ph值、色度、CODcr、BOD5SS、氨氮的日均值全部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1998年1月1日后),废水全部回用。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锅炉废气的烟尘、二氧化硫浓度及烟气黑度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二类区Ⅱ时段标准。烟尘、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烟囱高度40米。PU树脂在生产过程中所排放废气中的苯、甲苯、DMF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排气筒高度15米。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厂界昼间噪声3个测点中,3号测点昼间昼间噪声四次监测全部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1、2号测点昼间噪声四次监测全部超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噪声源主要有废水处理设施水泵、锅炉风机及生产车间设备产生的噪声。
  4、固废
  该项目原材料包装袋或桶、煤渣外卖处理,废水站污泥和废活性炭拌煤燃烧处理,生产废料回锅生产,生活垃圾定期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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