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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申瓯皮革化工厂年产1000吨皮革颜料膏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验收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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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温州市申瓯皮革化工厂年产1000吨皮革颜料膏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验收意见
建设地点:双屿镇屿头村鹿城沿江工业区九号地块
公示时间:10/4/15-10/4/23 联系人:张硕尔
联系电话:89882906 传 真:89882906
验收主要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温州市申瓯皮革化工厂是一家主要从事制革用颜料膏生产的企业,原租用温州化工总厂闲置厂房,现因所租用的温州化工总厂拆建原因,温州市申瓯皮革化工厂搬迁到双屿镇屿头村鹿城沿江工业区九号地块生产。该项目属原规模搬迁,现有职工16人,仅1人住厂内,厂内不设食堂。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1000吨皮革颜料膏。项目于2009年4月开始建设,2009年5月19日通过环保部门审批,2009年5月30日竣工,2009年8月投入试生产。该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万元。
二、项目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该项目废水主要为地面冲洗水和少量泄漏色水,经由该厂自行设计的处理能力为6-9吨/月的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冷却用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瓯江。项目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中所加的苯酚,加苯酚后研磨工序采用专用风机、集气罩收集处理并通过排气筒排放,排放高度约15米。固废主要来自生活垃圾和废旧包装桶及废水处理后的污泥,生活垃圾和废水处理后的污泥经收集后有环卫部门处理 。苯酚储存桶返回供应厂家,其余包装材料由生产厂家妥善处理。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该企业生产废水经过处理后,出水的PH值、色度、挥发酚、化学需氧量日均值均符合《城市污水在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杂用水标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直接排入瓯江,由于量少,无法监测。
2、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该厂界昼间噪声测点1、3、4号两天四次监测值全部达标;2号测点12日一天二次监测都达标,13日一天二次监测都超标,主要噪声源为车间杂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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