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复查生态创建乡镇
时间:2010-12-07 16:40:0 浏览次数: 来源:市环保局 字号:[ ]

  

  浙江省环保厅近日对一批获生态创建工作荣誉命名的乡镇进行复查,对发现问题的乡镇予以限期整改;对原全国环境优美乡镇更名中的3镇1乡因被通报而暂缓更名。
  此次的复查对象是2008年命名的第一批省级生态县(市、区),2008年及以前命名的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和省级生态乡镇,另对2010年申报国家级生态乡镇和省级生态乡镇进行了抽查。从复查总体情况上看,大部分县(市、区)和乡镇命名后能继续巩固和深化生态创建工作,加大投入,常抓不懈,走上生态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互促共进的发展之路。
  复查中暴露出的明显问题包括:对创建工作认识不到位,后续工作推进乏力,长效管理机制不健全;污染整治不到位,部分农村工业企业存在违法超标排放现象,一些影响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环境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环境基础设施使用管理不善,部分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和工艺不能满足要求,污水收集管网不配套、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生活垃圾处置不完善;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成效不明显,部分乡镇村庄环境整治率低,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推进力度不大、生活污水乱排乱流等。
  浙江省环保厅要求各市和有关县(市、区)环保局要对检查中存在问题的乡镇切实加强整改督察,限期整改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逾期整改不到位的,浙江省环保厅将撤销其省级生态乡镇称号,或建议环境保护部撤销其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
  

(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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