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仰义成明宏皮革厂年产100万平方英尺移膜革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现场检查意见
时间:2010-12-17 9:21:0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项目名称:温州市鹿城区仰义成明宏皮革厂年产100万平方英尺移膜革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现场检查意见
  建设地点:温州市鹿城区仰义乡前京村周岙底
  公示时间:10/12/17-10/12/27      联系人:张硕尔
  联系电话:88902728                    传    真:88902728
  验收主要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仰义成明宏皮革厂位于温州市鹿城区仰义乡前京村周岙底,2009年10月21日通过温州市环保局审批(温环建【2009】107号);设湿法生产线一条、喷涂线一条(涂色+喷光二工段),年产100万英尺移膜革,该项目已实际建成运行。鉴于温州市鹿城区仰义成明宏皮革厂增设2台转鼓, 2010年7月申报《关于年产100万英尺移膜革迁建项目环评补充说明》,2010年8月温州市环境保护局通过对该说明的审查(温环建函【2010】15号)。项目实际总投资1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19.7%。该公司现有职工20人。日生产时间为8小时,年生产日为200天。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一)废水方面
  该项目的生产废水包括湿法喷淋、凝固工序产生的废水、DMF回收系统喷淋水、喷涂线清洗水、车间地面冲洗水及生活废水等凝固槽废水、DMF回收装置的喷淋水,含DMF约为10%。DMF是一种有机溶剂,价格较高,因此该公司将含DMF的废水收集后先送到温州市鹿城区仰义成良皮革厂,再由温州市鹿城区仰义成良皮革厂统一委托温州宏泰合成革有限公司处理;喷涂线清洗水用桶收集后委托浙江禾本农药有限公司处理。
  (二)废气方面
  湿法废气处理设施由上海同济华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设计并施工。采用水喷淋回收,整个系统主要包括废气收集和输送、吸收塔、吸收液循环系统、尾气排放、排放筒等;
  喷涂废气处理设施由上海同济华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设计并施工。整个系统主要包括废气收集和输送、水喷淋、活性炭吸附等系统。生产线上的废气经收集至生产线上方,进入治理喷淋-吸附设施系统,风机总风量为3500 m3/h;
  该公司有一台0.7吨/时的燃油锅炉,废气直接排放,烟囱高度约10米。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0.7吨/时的燃油锅炉所排放的二氧化硫浓度、烟气黑度均符合GB13271-200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二类区II时段标准的标准。烟囱高度约10米。
  生产车间湿法DMF回收装置排气筒所测的DMF、VOCS浓度全部符合《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2-2008)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制值,排气筒高度12米。
  湿法线生产车间、湿法线配料间空气的DMF浓度符合《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2-2008)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制值;喷光、涂色工序生产车间苯、甲苯、二甲苯浓度均符合《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2-2008)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制值限值标准。
  2、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该企业厂界噪声4个测点中,南、北向1#、3#测点昼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西面2#测点监测值与背景值接近,监测结果仅供参考;东面4#测点昼间噪声部分超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车间机器设备等杂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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