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以上开发区(工业园区)环境整治验收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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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省生态办的委托,温州市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于近日组织有关部门对温州工业园区环境整治工作进行了现场核查。经审核,该园区环境整治工作达到了《全省省级以上开发区(工业园区)环境整治验收标准和工作规程》中的验收标准,拟同意通过验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2010年12月15日~12月21日。公示期间内,温州市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受有关情况反映。
公示电话:88367802。
来信地址:温州市学院中路299号;邮编:325027。
温州市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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