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
时间:2010-10-18 11:24:0 浏览次数: 来源:市环保局 字号:[ ]

  

  浙江省副省长陈加元日前对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做出指示,要求按照中央农村环境保护“以奖促治”的总体要求,深入实施农村环保规划,以钱塘江上游、太湖流域及重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流域、区域为重点,集中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力争到2012年,示范区域建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行政村比例达到80%以上,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的行政村覆盖率达到95%以上,畜禽养殖场(户)污染基本得到治理。
  浙江省是全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首批8个示范省份之一。今年5月,浙江省政府与财政部、环境保护部签订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协议》,计划至2012年,由国家财政投入7.5亿元,浙江各级政府投入不少于11.25亿元,在钱塘江流域、太湖流域、长潭水库、珊溪水库等区域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
  为落实部省协议精神,浙江省有关部门及各市、县(市、区)财政、环保部门抓紧编制示范项目实施方案,选取了工作基础较好、地方政府重视、有资金配套能力的地区作为示范区域,对示范区域内拟整治村庄、治理任务、预期成效和保障措施进行了细化完善。
  根据部署,浙江省将加强项目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增强执行力,主要内容为明确目标任务,加强绩效评估;完善工作机制,加快项目实施;加强工作指导,做好技术服务;注重资金效率,强化全过程监督。
  同时,浙江省将建立农村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机制,因地制宜地总结推广切合实际的污染治理模式,整合资源以形成农村综合整治合力。
  

(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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