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永高速公路温州段延伸工程(温州瓯江过江通道)环境影响报告书行政许可审批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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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永高速公路温州段延伸工程(温州瓯江过江通道) 环境影响报告书行政许可审批公告 (温环许批[2009] 3号) 受浙江省环境保护厅的委托(浙环建函[2008]132号),我局已受理了诸永高速公路温州段延伸工程(温州瓯江过江通道)(以下简称:工程) 环评文件报批申请,于2009年6月9日在温州日报和绿色温州www.wzepb.gov.cn网站进行了受理公告,公开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 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的规定,我局分别于6月24日、7月3日在温州日报和绿色温州网站进行了环保审批行政许可听证公告,公告了听证会内容、时间、地点、举行方式、参加人数、申请参加听证会办法以及利害关系人代表和旁听人员的名单。2009年 7月20日上午,在鹿城区温迪路东首鹿城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就该工程环保许可事宜依职权公开举行听证会。根据听证会的听证笔录,充分考虑该工程环保行政许可听证会反映的主要意见和建议,我局于2009年7月30日作出同意审批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行政许可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如不服本行政许可决定,许可申请人、相关利害关系人可在本行政许可决定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或者向温州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三个月内直接向鹿城区人民法院起诉。 温州市环境保护局 二○○九年八月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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