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平氮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万吨食品级液体二氧化碳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验收意见
时间:2009-12-10 14:36:0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项目名称:平阳县平氮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万吨食品级液体二氧化碳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验收意见
  建设地点:平阳县昆阳镇城南
  公示时间:09/12/11-09/12/18 联系人:张硕尔
  联系电话:89882906 传 真:89882906
  验收主要内容:
  一、 项目基本情况
  平阳县平氮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平阳县昆阳镇城南,前身是平阳氮肥厂,创建于1969年,占地54925.9平方米,固定资产原值4600万元,净资产为2018万元,企业员工为217人。原年产合成氨2.5万吨,合成氨生产过程会有93%的二氧化碳1995万立方米出水,且大部分排放,造成环境的污染和资源的浪费。现企业在厂区东南侧,新建一年产2万吨食品级液体二氧化碳的项目,占地1200平方米。项目于2007年8月开始建设,2008年7月通过温州市环保局审批,2008年8月竣工,2009年3月投入生产。
  二、项目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有压缩机和冰机所需的循环冷却水,有少量循环水溢流排放。项目不设水洗塔,没有洗塔废水产生。因本项目所需工人由公司内部调配,生活废水不增加。废气一级、二级干燥的分子筛通过空气高温活化,活化过程有水蒸气排放。T703脱硫剂和T103脱硫剂吸附饱和后由提供方回收处理,无解吸废气产生。生产工艺全密闭,正常工况下不会有工艺废气排放。本项目使用2吨的液氨制冷剂(液氨1.2号)1个,正常情况下不会泄漏氨气。噪声主要来源于二氧化碳压缩机、罗茨风机、冰机等设备。固体废物废脱硫剂(2年换一次,一次15立方米,来源于脱硫工序)和废催化剂(5年一换,一次1立方米,来源于脱烃工序),全部由提供方回收处理。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日平均生产二氧化碳65吨,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97.5%。经监测,厂界监控点氨气排放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达标。
  2、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厂界噪声2个测点昼间噪声四次监测全部超标。噪声源主要有二氧化碳压缩机、罗茨风机、冰机等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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