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命名东坑村等四十七个村为温州市级生态村的通知
时间:2008-05-07 15:22:0 浏览次数: 来源:市环保局 字号:[ ]

  

关于命名东坑村等四十七个村为温州市级生态村的通知

  各县(市、区)生态办:

   根据《温州市生态村考核验收办法》,经评估考核和社会公示,双潮乡东坑村等四十七个村基本符合温州市生态村建设标准,决定命名为“温州市级生态村”。

   鹿城区:双潮乡东坑村;岙底乡小岙村、丁埠头村;临江镇前盈村、横山村;藤桥镇后垟村。

  平阳县:梅溪乡溪头村、万安村;吴垟乡顺垟村;闹村乡南垟村、西垟村、苍南村;昆阳镇皇岙村;郑楼镇陈交大村;宋桥镇尤里村、下桥村、栏杆桥村、冯宅村、章底村。

  文成县:石垟乡石垟村、丰龙村;金星乡角山村;岭后乡岭垟村、下庄村;金垟乡李山村;云湖乡石岭村;桂山乡福全村;黄坦镇占里村;西坑畲族镇塘垟村;龙川乡村头村;周山乡吴垟村;上林乡联民村。

  泰顺县:岭北乡上垟村、板场村;大安乡下塔村、花坪头村;垟溪乡垟边村;峰门乡徐宅村;碑排乡碑排村;松垟乡松垟村;洲岭乡洲滨村;仕阳镇荣西村;万排乡上排村;凤垟乡三门垟村;九峰乡石门村;西旸镇瑞后村;百丈镇朱洋村。

  希望受命名的生态村发扬成绩,再接再厉,进一步改善当地生态环境,在生态建设方面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为建设生态市、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二ОО八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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