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命名浃底村等五十二个村为温州市级生态村的通知
时间:2008-05-07 15:21:0 浏览次数: 来源:市环保局 字号:[ ]

  

关于命名浃底村等五十二个村为温州市级生态村的通知

  各县(市、区)生态办:

   根据《温州市生态村考核验收办法》,经评估考核和社会公示,浃底村等五十二个村基本符合温州市生态村建设标准,决定命名为“温州市级生态村”。

   龙湾区:瑶溪镇浃底村、苏川村;状元镇甘岙村;灵昆镇沙塘村;海城街道东溪村。

  瑞安市:飞云镇十八江村;马屿镇江浦村、上郑村;仙降镇下涂村、坎头村、灯垟村;陶山镇向荣村、前降村;平阳坑镇南山村;梅屿乡杨巷村;高楼乡大京村;荆谷乡沙垟上村、七甲村;桂峰乡河上垟村;永安乡呈店村、宅西村;金川乡林胜村、东川村;大南乡中垟村、长角井村;湖岭镇西坑村、新垟村;宁益乡南二村、双坑村;东岩乡石马村、金洋村;枫岭乡岙口村、大洋坑村;顺泰乡清河村、建新村。

   洞头县:北岙镇小三盘村、鸽尾礁村;大门镇乌仙头村;东屏镇寮顶村;元觉乡花岗村;霓屿乡石子岙村;鹿西乡东臼村。

  文成县:黄寮乡富头村、黄垟坑村;东溪乡吕一村;金星乡桃坑村;朱雅乡雅龙村;金垟乡溪口村;公阳乡驮尖村;平和乡平和村;仰山乡塘山村、松坑村。

  希望受命名的生态村发扬成绩,再接再厉,进一步改善当地生态环境,在生态建设方面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为建设生态市、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二ОО八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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